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做好牧业抗旱工作确保牲畜安全越冬度春意见的通知

http://law.h2o-china.com 时间:2007-09-06 17:28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新政办发[2004]131号

法律级别:地方法规

法规状态:制定

有 效 性:现行

发布日期:2004-08-23

实施日期:2004-08-23

法规目前对单位信息会员与个人认证会员开放,请登录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总机:010-62138244/62130503 直拨:62138214/62139417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