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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当调整喀什市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http://law.h2o-china.com 时间:2007-09-06 17:08

发文单位:喀什地区物价局

文  号:喀地价字[2001]1号

法律级别:地方法规

法规状态:制定

有 效 性:现行

发布日期:2001-01-09

实施日期:20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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