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水行业信息专家

 中国水网 > 法规 > 水价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收取地下水资源费的复函

http://law.h2o-china.com 时间:2007-09-06 16:55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物价局

文  号:京财综[1996]1220号

法律级别:地方法规

法规状态:制定

有 效 性:现行

发布日期:1996-08-26

实施日期:1996-08-26

法规目前对单位信息会员与个人认证会员开放,请登录
Copyright © 200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 电话:010-52719750 传真:010-52719751 E-mail:webmaster@h2o-china.com